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 2021、2022、2023 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经省教育厅同意的其他年度思政专项课题。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成果分类认定表》(附件2、3)中“一般项目及优秀青年项目”验收指标要求。
2.结题验收时间
此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于 12 月 6 日—11 日集中开展,采取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包括项目专家组审阅材料、负责人现场汇报(使用 PPT)、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现场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鼓励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免答辩。
3.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于12月2日前,将纸质版《成果验收报告书》(附件4)《项目合同书》和《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04办公室),科研处预计于12月3日盖章返回。同时,将电子版《2024 年申请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5)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报送材料(包含答辩 PPT,PPT 以参加答辩人姓名加项目名称命名,例如:姓名-项目名称)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757958989@qq.com。纸质盖章版《结题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2)未完成研究计划的课题组须按照要求提交延期申请(附件6),并填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未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7),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757958989@qq.com。纸质盖章版《未结题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4.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3.成果分类认定表
4. 成果验收报告书
5. 2024 年申请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6.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7.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未结题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1月28日
(初审:赵誉涵 复审:张卓 终审:许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