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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厅2024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4-11-25 09:08 张冬梅  科研处   (点击: )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21、2022、2023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其他年度的项目,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项目、社会科学项目、产业化培育专项及就业专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成果分类认定表》(附件2、3)要求。自2024年6月起,已立项省教育厅项目原则上均按照此验收参考指标执行。2024年6月-2025年6月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由所在高校集中申请使用原验收参考指标。

2.结题验收时间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预计12月末进行答辩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鼓励一般项目及优秀青年项目优先选择“免答辩”。

3.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于12月2日前,将纸质版《成果验收报告》(附件4) 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04办公室),科研处预计于12月3日盖章返回。同时,将电子版《2024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5)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757958989@qq.com。纸质盖章版《结题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2)此次结项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网址:https://jlky.yuntu.cn/,按照要求于12月4日前,上传扫描版《成果验收报告》(含《经费决算表》《学校审核意见》)、《项目合同书》《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学校科研处完成线上审核。

(3)开展2022(含)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清理工作,未完成研究计划的课题组须按照要求提出延期或撤销项目申请(具体办理方式另行通知),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2025 年末,如无特殊情况,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附件6),并填报《未结题教育厅科研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7),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757958989@qq.com。纸质盖章版《未结题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4.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3.成果分类认定表

4. 成果验收报告(社会科学类、科学技术类、产业化培育)

5. 2024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

6.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7. 未结题教育厅科研项目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1月25日

(初审:赵誉涵 复审:张卓 终审:许晶)


附件【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20241122.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成果分类认定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成果验收报告(社会科学类、科学技术类、产业化培育).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5:2024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6: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7:未结题教育厅科研项目情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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