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发布的《关于开展吉林工商学院2023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吉林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组织了2023年度院级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的评选工作,经教师申报、各单位部门审核、校外专家盲审,现将吉林工商学院2023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共计3项。
1.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日到11月4日,共3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借机诽谤诬告。
3.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通讯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4.受理部门
科研处: 张冬梅,82306166
邮 箱:757958989@qq.com
附件:
吉林工商学院2023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拟立项项目公示名单
科研处
2023年11月2日
(初审:赵誉涵 复审:张卓 终审:赵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