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厅2023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20、2021、2022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2019 年度的项目,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项目、社会科学项目、产业化培育专项及就业专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2)要求。经费决算表经费执行率需达到80%。
2.结题验收时间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预计12月末进行线上答辩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
请符合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的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2023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于2023年11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757958989@qq.com。
(2)纸质版材料
申请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中的要求准备结题验收纸质材料,答辩项目准备纸质材料一式6份。申请免答辩项目准备纸质材料一式2份。于11月8日前以院部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04办公室),附盖章版《汇总表》。
(3)其他要求
《汇总表》中“团队成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高水平学术论文(含SCI、EI、SSCI、CSSCI 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科学技术研究、产业化培育项目使用蓝色封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使用白色封皮。
4.联系人:张冬梅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3.2023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
4.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成果验收报告(社会科学类、科学技术类)
科研处
2023年9月13日
(初审:赵誉涵 复审:张卓 终审:赵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