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认定工作通知中的要求并结合《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2)有关规定,积极申报,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实施办法》中申报条件与要求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参加认定的成果需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本年度我校申报数额为6项。
2、《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中“主要作者”一栏要按照成果实际署名顺序填写,如获得认定,认定通知中署名以此为准,不得更改;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成果获奖情况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盲评表》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申报人及主要作者身份信息。
二、 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
2、优秀成果《申报书》(附件3、4)、《盲评表》(附件5、6)、《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7)、《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8,需教学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及相应材料的扫描件请于2023年6月16日前以“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认定-xx学院(部门)”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zhangyd@jlbtc.edu.cn;
3、上述纸质档材料请于2023年6月16日前送至行政办公楼506室。
联 系 人:张远东
联系电话:82306169、13244400654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3.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科技创新类)申报书
4.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人文社科类)申报书
5.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科技创新类)盲评表
6.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人文社科类)盲评表
7.申请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科研诚信承诺书
8.推荐成果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