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突出质量、分类评价、注重实绩”的原则,对2020-2022年度教师的科学研究贡献进行统计,请各教学单位、部门按此通知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各教学单位、部门在统计三个年度科研成果过程中,要依托科研管理系统,组织教师将科研成果信息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中,其中科技成果转化、体育竞赛类项目、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和学科、平台、创新团队类科研成果无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但需要提供纸质版佐证材料;以上成果均由本单位、部门进行初审,需要录入系统的成果,各教学单位、部门审核后需要在系统中机构通过。
2.审核通过后,以各教学单位(部门)为单位填写《2020-2022年度科研贡献评价统计表》(见附件),并核算出科研成果分值,各教学单位学术委员会要对《统计表》中的科研成果及成果分值进行复核。
注:统计的科研成果必须以吉林工商学院为第一产权单位、以吉林工商学院教师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
二、材料要求
1.纸质版《2020-2022年度科研贡献评价统计表》需教学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行政办公楼504室。
2.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757958989@qq.com。
3.报送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1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冬梅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13634407762
附件:
2020-2022年度科研贡献评价统计表
科研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