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学院决定启动2023年度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1.项目类别: 重点项目、一般自选项目、优秀青年专项、思政和“十育人”专项、党建专项。
2.选题要求: 以上各类项目选题要注重研究的政治方向、学术创新、社会效益、实践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选题原则
1.选题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需求或解决我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键问题需要。
2.选题应与学院目前优先发展的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各类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相关。
3.选题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所涉及的学术领域及研究方向密切相关。
三、选题方向
申报项目题目可自选,选题主要方向如下:
1.重点项目、一般自选项目、优秀青年专项:申报选题可参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布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关于发布<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上述三个通知在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栏里查询;同时可以参照《吉林工商学院省校级科研平台研究方向》(附件1)。
2.思政和“十育人”专项:申报选题可参照《2023年度吉林工商学院思政和“十育人”专项申报指南》(附件2)进行选题。
3.党建专项:申报选题可参照《2023年吉林工商学院党建专项申报指南》(附件3)进行选题。
四、申报条件及支持重点
1.申报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1)优秀青年专项的申报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申报优秀青年专项。
(2)思政和“十育人”专项申报人应是专职从事学校思想政治管理工作和从事“十育人”工作的有关人员。
(3)党建专项的申报人应是党委职能部门在岗人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受组织所托较为固定从事党务工作的有关人员。
2.正在承担院级科研基金项目尚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在上述项目类别中只限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
3.鼓励科研项目有学生参与,项目组成员人数可增加至7-8名。
4.支持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的中青年教师申报项目。
5.支持与重点学科、各类科研平台研究方向一致以及对其建设和发展有支撑作用的项目(省校级科研平台研究方向见附件1)。
6.支持学科交叉,鼓励跨学科、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
五、研究期限及结题要求
1.院级科研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2.项目结题验收时必须在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至少一篇以上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见刊),论文要求在中国知网可查,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3.完成一份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
4.项目结题验收前应以此项目申报至少1项上级科研部门项目,结项时需附申报文件或相关佐证材料。
六、申报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尤其注重对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的审核把关,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
(1)电子材料
项目申报人应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上传至校内科研管理系统。各单位、部门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7958989@qq.com。
(2)纸质材料
各单位、部门统一将各申报人的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和《盲审表》(附件5)各一式1份,经负责人签字及所在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提交我处。申报人不得使用旧版《申报书》及《活页》进行申报。并打印一份《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并报送。
3.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冬梅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13634407762
办公地址:综合办公楼504办公室
附件:
1.吉林工商学院省校级科研平台研究方向
2.2023年度吉林工商学院思政和“十育人”专项申报指
3.2023年吉林工商学院党建专项申报指南
4.项目申报汇总表
5.项目申报书、盲审表、学科目录
科研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