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简称《补充通知》,附件1),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要按照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做好政治方向、学术质量、学风文风等方面审核把关。
2. 请各单位对照《申报公告》中不予受理的事项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做好今年的资格审查工作。
3. 网络申报、数据录入、材料报送的注意事项,请详见《补充通知》。
4.申报时间:
(1)各申报人于4月17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上传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科研处将统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再进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系统进行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6日下班前,科研处将统一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系统中进行审核;
(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于2023年5月4日下班前上报至项目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张冬梅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13634407762
附件:
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科研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