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20、2021、2022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 2019年度的项目,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项目、社会科学项目、产业化培育专项及就业专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2)要求。
2.结题验收时间及要求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预计6月末进行答辩评审。请符合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的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2023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于2023年5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757958989@qq.com;结题验收纸质材料于2023年5月29日前送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04办公室)。
3.结题验收纸质材料要求
(1)申请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的要求准备结题验收纸质材料,答辩项目准备纸质材料一式6份。
(2)申请免答辩项目准备纸质材料一式2份。
4.联系人:张冬梅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13634407762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3.2023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
4.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成果验收报告(社会科学类、科学技术类)
科研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