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1),结合我校申请工作的具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项目申请人需结合《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的内容在线完成申请材料填写工作,科研处将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4.项目申请人请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5.新注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账号的教师,请联系科研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管理系统中添加人员成功后,方可在系统中填报。
二、申请时间
截止至2023年3月13日,项目申请人需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附件材料的提交工作,并与科研处工作人员联系确认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卓
电话:0431-82306166 13843188603
附件:
1.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6/)
科研处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