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见附件1),以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见附件2)的要求,现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
前三类由学校直接提名。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见附件3)。
二、基本条件
请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
三、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刻录成光盘,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科研管理科。
(二)纸质版材料
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附件8,选填)。
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10份,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四、时间安排:
1.2022年4月13日,请各单位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4、5)的电子版发至邮箱757958989@qq.com。2022年4月15日,根据汇总表的提名项目信息由学校统一向教育部申请提名号和校验码并发放。申请人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2.2022年5月10日前,校内形式审查及项目信息公示。各单位按照提名项目公示要求(见附件3)撰写公示内容,并将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送到757958989@qq.com邮箱。我校提名的项目由科研处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参与单位的公示应与我校公示时间基本同步,公示无异议需出具公示函交予学校备档。
3.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管理信息系统中电子版材料的提交,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管理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冬梅
联系电话:82306166,13634407762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504办公室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科信厅函12号
附件2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附件3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附件4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附件5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附件6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附件7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附件8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研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