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做好《吉林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情况状态数据表(普通本科高校)》填报工作、2021年度教育部科研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请各单位、部门按此通知要求完成科研成果、学术交流录入及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录入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组织教师将2021年1月-12月的科研成果、举办和参加学术交流信息录入校内科研管理系统并进行审核统计。
2.各单位、部门组织教师继续完善往年的尚未录入到校内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信息并进行审核。
3.具体录入内容如下:
(1)学术论文
(2)学术著作
(3)专利、软件著作权及标准
(4)纵向、横向科研立项项目
(5)科研获奖成果
(6)研究报告
(7)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8)举办学术交流活动
二、统计要求
各单位、部门在统计本年度科研成果过程中,要依托校内科研管理系统,组织教师将科研成果、参加学术交流信息录入校内科研管理系统中,科研秘书负责将本部门举办学术交流活动信息录入校内科研管理系统,并由本单位、部门进行初审,同时填写、上交《2021年度科研成果、学术交流汇总表》(附件),最后由科研处分别与各单位、部门进行复核。
注意事项:统计的科研成果必须以吉林工商学院为第一产权单位、以吉林工商学院教师为第一产权人。
三、上报时间和要求
《2021年度科研成果、学术交流汇总表》(附件)的纸质版材料需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12月8日前送至行政办公楼504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757958989@qq.com。
需要强调说明,本年度的职称评聘工作中科研成果的认定将继续采取无纸化审核形式,校内科研管理系统中没有录入的科研成果信息将不予认定。
联系人及电话:张冬梅(科研成果)
0431-82306166 13634407762
张小丽(学术交流)
0431-82306169 13147667937
附件: 2021年度科研成果、学术交流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