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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吉林工商学院2021年度院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11-17 14:19     (点击: )

各教学单位、部门:

按照《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度院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0年度立项的院级科研基金项目;

2.2020年以前的所有延期结题的院级科研基金项目;

3.2021年度已提前完成并达到结题验收要求的院级科研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条件

1.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至少1篇与本项目有关的文章,刊物要求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可查,文章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研究成果(论著、论文等)公开发表时,应标注 “吉林工商学院XX年度院级科研基金资助项目(院X科合字X[202X]第00X号)”。(论文用稿通知不予作为申请结题的成果)

2. 完成1份研究报告;

3. 以上2个条件需同时满足。

三、材料要求

1.结题验收申请材料

(1)《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材料》(附件1)(一式三份):该材料需胶装成册(社会科学类项目材料使用白色封皮、科学技术类项目材料使用蓝色封皮),装订顺序如下:

院级科研项目合同复印件;

研究报告(不少于10000字);

③发表论文的刊物封皮、目录页、论文正文页的复印件,或出版专著的封面页、带有CIP和ISBN号的页面、带有作者及编写字数的页面的复印件;

《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科研经费预算变更申请》的复印件;

项目成果使用单位证明。

(2)《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附件2)(一式三份)。

2.延期结题申请材料

需要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报《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

3.课题获上级科研部门立项并提出结题申请的材料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院级科研项目内容申报上级科研部门项目并立项成功者,视为院级科研项目结题,请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报《院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4)(一式一份)。

四、报送时间和要求

1.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0日。

2.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04室), 电子版材料上传院内科研管理系统;

(2)《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5)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7958989@qq.com;

(3)请各单位、部门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本部门申请的结题验收项目进行初审,确保上报项目符合结题验收标准,科研处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五、联 系 人:张冬梅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13634407762


附件:

1.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模板)

2.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模板)

3.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4.院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

5.验收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附件4:院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模板).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3: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验收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模板).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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