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最新结题验收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2021年底结题验收工作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8、2019、2020年度,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同意的2017年度的项目,相关项目已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了研究工作,且务必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暂行)》(附件2)。请以上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2021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7972939@qq.com。纸版结题验收材料份数、内容等要求另行通知。
2.未结题项目摸底统计工作
请2017年度(含)以前仍未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2017年度(含)以前仍未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7972939@qq.com。
3.涉及到以上2项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请于9月17日下班前将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张卓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13843188603
附件:
1.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暂行)
3. 2021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4. 2017年度(含)以前仍未结题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