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现将吉林省社科规划办下发的《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附件1)、《关于开展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结项项目结余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将开展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结项项目结余资金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清理范围
1.2018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结项项目结余资金。
2.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超期未使用资金。
二、项目资金清理要求
项目资金清理范围内所涉及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截止清理退回期限内对剩余经费按规定进行使用,清理退回期限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清理退回期限后,我处将按照《关于开展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结项项目结余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将结余资金按原渠道退回至省社科规划办。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卓
联系方式:0431-82306166
13843188603
附件:
1. 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2. 关于开展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结项项目结余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