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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各级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2021-05-17 10:29     (点击: )

各级重点学科:

为切实保证我校各级重点学科建设取得实效,明确各层次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管理,学校将与各级重点学科签订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作为重点学科周期建设评估和考核的主要依据。同时,为了保证各级学科建设的稳步推进和学科团队的整体提升,各级学科负责人要结合《任务书》制定《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细化团队成员聘期考核标准和年度工作任务,与团队成员签订《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聘期考核目标任务书》和《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年度工作计划书》,作为学科建设和团队成员工作进展年度考核依据。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省级重点学科

1.省级重点学科根据《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填写《吉林工商学院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2021年度)》(附件1);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填写并与团队成员签订《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年度工作计划书》(附件5)。

2.《吉林工商学院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2021年度)》一式二份,分别由学科和科研处学科管理办公室留存;《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年度工作计划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科、科研处学科管理办公室和团队成员本人留存。

(二)各校级重点学科

1.校级重点学科应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和特色,明确学科建设目标与任务,在科学规划和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任务书》(附件2)和《吉林工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附件3)。

2. 学科带人和学术带头人与团队成员签订《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聘期考核目标任务书》(附件4),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填写并与团队成员签订《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年度工作计划书》(附件5)。

3.《任务书》和《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学科和科研处学科管理办公室留存;《团队成员聘期考核目标任务书》和《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科、科研处学科管理办公室和团队成员本人留存。

二、时间安排

(一)5月21日,各级重点学科提交《吉林工商学院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2021年度)》、《任务书》、《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聘期考核目标任务书》和《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年度工作计划书》初稿电子版至联系人指定邮箱,学科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各校级重点学科。

(二)5月26日,各级重点学科提交《吉林工商学院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2021年度)》、《任务书》、《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聘期考核目标任务书》和《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书》终稿(电子版及纸质版)。

材料报送及填报咨询联系人:张小丽

电话:82306169

邮箱:364610828@qq.com

科研处

2021年5月17日

附件:

1. 《吉林工商学院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2021年度)》

2. 《吉林工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

3.《吉林工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

4.《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聘期考核目标任务书》

   5.《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年度工作计划书》

 

附件【附件3吉林工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聘期考核目标任务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2021年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年度工作计划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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