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做好《吉林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情况状态数据表(普通本科高校)》填报工作、2020年度教育部科研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请各单位、部门按此通知要求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及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录入要求
1.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情况状态数据表(普通本科高校)》填报工作要求,请各单位、部门组织教师完成2020年1月1日-9月30日的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进行审核统计。
2.教师在2020年10月-12月产生的科研成果,请各单位、部门于12月份组织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进行审核统计。
3.各单位、部门组织教师继续完善往年的尚未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信息并进行审核。
4.具体录入内容如下:
(1)学术论文
(2)学术著作
(3)专利及标准、软件著作权
(4)纵向、横向科研立项项目
(5)科研获奖成果
(6)研究报告
(7)学术活动
二、统计要求
各单位、部门在统计本年度科研成果过程中,要依托科研管理系统,组织教师将科研成果信息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中,并由本单位、部门进行初审并填写《2020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1、2),由科研处分别与各单位、部门进行复核。
注:统计的科研成果必须以吉林工商学院为第一产权单位、以吉林工商学院教师为第一产权人。
三、上报时间和要求
1.统计的2020年1月1日-9月30日《2020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2020年1月1日-9月30日)》(附件1)的纸质版材料需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10月22日前送至行政办公楼504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497972939@qq.com。
2.统计的2020年10月-12月《2020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2020年10月-12月)》(附件2)的纸质版材料需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12月11日前送至行政办公楼504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497972939@qq.com。
3.请各单位、部门按照统计时间结点、上报时间务必完成相应录入、统计工作,同时为职称评聘做好准备。
需要强调说明,本年度的职称评聘工作中科研成果的认定将继续采取无纸化审核形式,科研管理系统中没有录入的科研成果信息将不予认定。
联系人:张卓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13843188603
附件:
1. 2020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2020年1月1日-9月30日)
2. 2020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2020年10月-12月)
科研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