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见附件)精神,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教育部文件。
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提名方式
包括高校推荐和专家或组织提名两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教育部文件。
二、关于提名时间
(一)通用项目
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二)专用项目
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关于项目公示
所有推荐项目(人选)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四、关于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17:00。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
请于2020年6月20日17:00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报送书面材料(具体要求见教育部文件)至科研处学科建设科办公楼506办公室。
联系人:刘畅 电话:0431-82306169 13844176483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