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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20-06-16 09:54     (点击: )

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见附件)精神,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教育部文件。

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提名方式

包括高校推荐和专家或组织提名两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教育部文件。

二、关于提名时间

(一)通用项目

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二)专用项目

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关于项目公示

所有推荐项目(人选)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四、关于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17:00。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

请于2020年6月20日17:00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报送书面材料(具体要求见教育部文件)至科研处学科建设科办公楼506办公室。

联系人:刘畅 电话:0431-82306169  13844176483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

 

附件【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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