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科研机构: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教科〔2020〕6 号)(附件1)、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 号)(附件2)、教育部下发的《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 号)(附件3)转发给你们,请根据以上通知要求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教学单位、科研机构按照“教科技厅函[2020]23号”文件(见附件3)要求,完成“2020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落实计划报告”及该文件中表1-4的填报工作。
2.因上交文件时间紧迫,请于2020年6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工作落实计划报告”和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7972939@qq.com。
3.联系人:张卓
联系电话:13843188603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教科〔2020〕6 号)
2.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 号)
3.教育部下发的《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 号)
科研处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