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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0-04-24 16:27     (点击: )

各教学单位、部门:

现将吉林省社科规划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补充通知以及转发《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人需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上传至校内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时,项目申报人需建立一个文件夹并压缩后进行上传,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包括《申报书》和《活页》。纸版材料《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

2.申报人填写《申报书》时,原表中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语句不做删减,在空白处用电子版形式填写如下内容:

(1)“第五项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中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2)“第六项 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中填写“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的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送学科评审组评审。”

3.申报时间:

纸版材料送交时间:2020年4月26日14:00;

送交地点:学校老干部活动室门前(绿园区皓月大路大自然花鸟鱼商城后)

4.联系人:张卓

电话: 13843188603

附件: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补充通知》

科研处

2020年4月24日

 

附件【附件: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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