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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2020-03-10 13:23     (点击: )

日前,省教育工委转发了教育部党组《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根据学院党委的批示,按照《吉林工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具体落实措施。全面正式开学后按学校统一部署执行。

一、总体思路

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把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定不移把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科研管理信息平台和网络办公条件,组织开展科研工作。

二、组织保障

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疫情防控期间上级文件政策解读、学校科研管理工作领域防控方案制定、措施落实、科研业务指导服务等工作。

组 长:阚君满 王丽丽

科研处成员:王玉铎 张卓

科研机构成员: 王俊国 余平 于静霞 赵凌冰 董本云 高玉才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开展政策宣传解读

1、宣传主渠道:主要以科研处部门网站、校内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为主。

2、宣传工作目标:引导处内成员和各平台成员正确认识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展态势和各级党委政府采取的有力措施,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坚决落实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稳定情绪,坚定信心,服从安排,理性对待,科学防控;按照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汇报本部门及各科研机构采取防控措施、个人健康状况及相关舆情信息等情况。

3、宣传重点

(1)宣传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措施和进展情况;

(2)宣传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动态;

(3)宣传疫情防控科普知识;

(4)及时传达各级科研主管部门关于高校科研工作的文件要求。

(二)组织开展科研业务管理

1、工作主渠道:主要以科研处部门网站、校内科研管理系统、校内微信群和qq工作群为主。

2、工作目标:传达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正常项目申报、评审、结项工作;对个性化科研业务开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3、具体内容

(1)起草制定《吉林工商学院疫情防控延期开学期间科研管理工作方案》,及时调整学校延期开学期间相关工作内容。

(2)积极开展应急科研攻关。支持和鼓励我校教师及科研机构主动响应国家号召和社会需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与应对相关方面的科学研究和对策研究,把研究成果应用到抗击疫情第一线,及时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政策建议。

(3)组织教师运用各种线上学术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建议近期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献调研、理论分析、科学计算或仿真等可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为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线上资源,知网、维普等互联网平台开展相应科研工作。

(4)科研处通过学校网站和科研处网站转发文件、发布通知,以保证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落实、执行。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业务调整或变更信息。

(5)科研处通过“科研院长工作群”、“工商学院科研之家群”进行沟通交流和业务指导;及时为科研教师推送科研信息、数据资源。

(6)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通过“吉林工商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和相关科研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平台”组织开展各类科研项目的申请、过程管理、结项审核审批等科研管理工作。

(7)加强与各院(部)科研院长协调、沟通,根据具体情况,为有特殊工作需要的科研教师提供个性化服务和指导。

(三)科研机构(平台)管理

1、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实行学校科研处、所在学院、科研机构(平台)三级管理,以科研机构(平台)管理为主,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

2、工作目标: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障科研教师、学生生命安全;保障科研平台安全运行和相关科研实验有序开展。

3、具体内容

学生返校前,疫情防控弹性工作时期,按如下措施执行;学生返校后,按学校统一工作部署执行。

(1)明确科研机构(平台)主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科研机构(平台)要制定实验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预案和有效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实验室安全运行情况,做好相关危化品、药品、微生物备案和登记台账管理。

(2)各科研机构、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无特殊研究任务不得到校开展其他相关科研实验;如有特殊科研任务(如承担“新型冠状病毒”应急研发项目),必须报请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3)各科研机构(平台)要配全、配齐安全防护用品。如: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未配置防护用品的实验室禁止向科研教师、学生开放使用。

(4)提前做好开学前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准备,提前开窗通风,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四)学术交流活动管理

1、分级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在校内外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实行科研处、相关院(部、科研机构)二级管理,以各院(部、科研机构)管理为主。

2、工作目标: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障科研教师、学生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学术活动有序开展。

3、具体内容

(1)未经允许,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举办线下学术交流活动、承办各类学术会议,邀请校外专家开展学术讲座活动。

(2)未经允许,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校内接待外来人员访学、调研,组织开展学术沙龙等聚集性活动。

(3)非特殊情况,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赴省外、校外参加相关学术会议、调研等学术活动。

(4)鼓励科研教师参加相关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组织开展的网上学术交流、调研、会议等相关学术活动。

(五)技术保障

1、工作目标:保障科研处及相关科研机构部门网站安全;保障学院科研管理系统运行稳定;保障科研教师开展线上学术交流、项目申报网络畅通。

2、具体内容

(1)科研处将协同信息技术管理处、大数据运营分析中心加强运行、维护、管理,保障科研处和科研机构网站、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加强科研处和科研机构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安全动态监管。

(3)科研处将为教师登录校内科研管理系统、相关主管部门科研项目管理平台提供服务和指导,及时开展相关材料受理、信息处理、审核推荐等工作。

四、联系人及任务分工

王玉铎:负责科研处网站安全、政策宣传、学术交流管理

张 卓:负责科研管理系统维护、科研业务受理

王俊国:负责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相关重点实验室全面管理

余 平:负责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相关工程研究中心全面管理

于静霞:负责中国现代经济体系研究中心全面管理

赵凌冰:负责吉林省旅游文化研究中心全面管理

董本云:负责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全面管理

高玉才:负责吉林省烹饪研究所全面管理

 

 科研处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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