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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疫情防控延期开学期间科研管理工作方案
2020-03-02 22:00     (点击: )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精神,按照《吉林工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减少由于疫情防控延期开学对科研工作所带来的影响,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把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定不移把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等各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延期开学期间,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科研工作。

二、具体要求和措施

1、积极开展科研攻关。支持和鼓励我校教师及科研机构主动响应国家号召和社会需求,树立大局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与应对相关方面的科学研究和对策研究,把研究成果应用到抗击疫情第一线,及时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政策建议。

2、各科研机构、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无特殊研究任务(如:“新型冠状病毒”应急研发项目)不得到校开展其他相关科研实验。

3、在疫情防控期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举办学术交流、承办会议、外来人员访学等其他聚集性活动。科研教师未经批准不得参加校外组织的线下学术交流、调研、会议等相关学术活动。

4、运用网络渠道有序开展科研及其科研管理工作

(1)组织教师运用各种线上学术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建议近期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献调研、理论分析、科学计算或仿真等可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为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线上资源,知网、维普等互联网平台开展相应科研工作。

(2)科研处通过学校网站和科研处网站转发文件、发布通知,以保证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落实、执行。

(3)科研处通过“科研院长工作群”、“工商学院科研之家群”进行沟通交流和业务指导。

(4)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类科研项目的申请、过程管理、结项审核审批等科研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吉林工商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和相关科研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系统”进行。

5、请注意学校科研处网站发布的相关工作调整情况通知要求。在不影响年度整体科研工作进展的情况下,部分常规工作将相应延后执行。

三、近期工作

1、放假前,科研处通过部门主页分别转发了国家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发布吉林省社科基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请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下发了《关于2020年度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材料提交方式将有所变化,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

2、寒假期间,科研处网站分别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科研攻关”的通知》、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社会发展(农业、工业高新技术、医药健康、社会发展等相关)领域项目建议书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集教育十四五规划研究课题的公告》等七个文件,请各教学单位、部门督促教师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开学前的假期时间,作好相关渠道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具体时间要求做好申报材料提交和上报。

3、各教学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将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学校要求通知到每一位教师;根据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部门延期开学期间科研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了解教师对科研工作诉求,及时做好信息传达、反馈、沟通、协调等工作,与科研处共同做好服务工作。

   4、延期开学期间,科研处将协同信息技术管理处、大数据运营分析中心,保障科研处网站、科研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科研处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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