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做好2019年度教育部科技、社科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和吉林工商学院科研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前期准备工作,请各单位、部门按此通知的要求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优秀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录入要求
由各单位、部门组织教师完成本年度的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工作,具体录入内容如下:
1.学术论文
2.学术著作
3.专利及标准、软件著作权
4.纵向、横向科研立项项目
5.科研获奖成果
6.研究报告
注:职称评聘、聘期考核工作中,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没有录入的成果信息将不予认定。
二、统计要求
1. 各单位、部门在统计本年度科研成果过程中,要依托科研管理系统,组织教师将科研成果信息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中,并由本单位、部门进行初审并填写《2019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1),由科研处分别与各单位、部门进行复核。
2.由各单位、部门组织本年度优秀科研成果统计上报,请参照《关于印发<吉林工商学院规范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院字〔2016〕70号)(附件2)文件内容执行(如有新文件出台,以新文件为准),并填写《2019年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
注:统计的科研成果必须以吉林工商学院为第一产权单位、以吉林工商学院教师为第一产权人。按照学院文件中的奖励标准统计优秀科研成果信息。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没有录入的优秀科研成果将不予发放奖励绩效。
三、上报时间和联系人
1.纸质版《2019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2019年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均需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行政办公楼504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497972939@qq.com。报送截至2019年12月13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复核2019年科研成果时间截止到12月20日。
2.联系人:张卓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13843188603
附件:
1. 2019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
2. 关于印发《吉林工商学院规范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3. 2019年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