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27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推荐。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七)突出高校专利优势,以推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为重点。
二、推荐名额
学校按照《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和《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详见网址: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要求,在认真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可推荐不超过1项专利。
三、推荐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于2019年4月26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办公楼506室)。
联系人:王玉铎,0431-82306169
邮箱:25544059@qq.com
附件: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