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29号)通知要求,现启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提名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推荐项目的基本条件
请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
二、推荐奖励的种类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三、推荐程序
1.填写项目汇总表。拟推荐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申报人请于4月2日前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专用项目汇总表(附件1、2)发至757958989@qq.com。
2.填写推荐书。拟推荐的项目申报人于4月15日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提交材料。
拟推荐的项目申报人可参考《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内容和要求,提前准备申报材料。
3.申报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17日下班前,请拟推荐的项目申报人完成在线填报工作并报送相关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管理科 (综合办公楼509办公室)。
联系人:张冬梅
电话: 0431-82306166 13634407762
附件:
1.附件1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
2.附件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
3.附件3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科研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