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学院决定启动2019年度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1.项目类别:申报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专项、粮油食品深加工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科研专项、吉林省旅游文化研究中心科研专项。
2.选题要求:以上各类项目选题一定要注重研究的政治方向、学术创新、社会效益、实践价值。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选题原则
1.选题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需求或解决我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键问题需要。
2.选题应与学院目前优先发展的省级、校级的重点学科、各类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相关。
3.选题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所涉及的学术领域及研究方向密切相关。
三、选题方向
(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专项项目选题可参照《关于申报2019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通知》、《吉林省社科基金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2019年项目指南》进行,上述三个通知在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栏里查询;也可自行拟定选题。
(二)申报粮油食品深加工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科研专项、吉林省旅游文化研究中心科研专项,请参照《粮油食品深加工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科研专项》、《吉林省旅游文化研究中心科研专项》(详见附件1、2)中指南及相关文件。
四、申报条件及支持重点
1.申报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 正在承担院级科研基金项目尚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可以申报。申报人在上述立项类别中只限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
3.支持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的中青年教师。
4.支持对重点学科、各类科研平台研究方向一致以及对其建设和发展有支撑作用的项目(省校级科研平台研究方向见附件3)。
5.支持学科交叉,鼓励跨学科、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
6.支持有学生参与的科研项目。
五、研究期限及结题要求
院级科研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项目的结题验收按照《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其中重点项目、博士专项结项时需至少发表核心论文一篇或被CPCI、EI检索收录的论文一篇。
六、申报程序
1、申报重点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参照附件4中的项目申报书和盲审表的格式和上交份数要求提交纸版材料,其中盲审表中的学科名称及学科代码按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详见附件4)。
申报粮油食品深加工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科研专项、吉林省旅游文化研究中心科研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参照附件1、2中的项目申报书和盲审表的格式和上交份数要求提交纸版申报材料。
申报纸版材料由各教学单位、部门分管科研院长进行审核通过,并在科研项目申报书中签署意见后,上报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科研处将不受理未经各教学单位、部门初审的个人申报材料。
2、各教学单位、部门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详见附件5),发送到497972939@qq.com邮箱。
3、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4、各项目负责人请将申报书电子版上传至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纸版材料由各教学单位、部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09室)。
5、联系人:张卓,联系电话:0431-82306166;13843188603
科研处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