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部门:
为加快我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建设质量,示范带动全省学科发展及整体水平提升,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拟对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实行首席负责人制度。
现就首席负责人设置及推荐工作要求如下:
一、设置目的
学科首席负责人是我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内是所在学科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对外是该学科的代表和形象。建立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首席负责人制,是全面加强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的制度创新,是强化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主体地位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凝练建设方向,汇聚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自主创新和服务发展能力的重要抓手,是加快实现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目标的关键举措。
二、设置要求和基本条件
(一)设置要求。获批立项建设的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设置学科首席负责人1人。
(二)基本条件。
1.学科首席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科学素养,学术端正、作风民主、胸怀宽广、敢于创新、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能团结和带领本学科团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在所属一级学科领域有稳定的、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科研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深,成果丰硕,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学术地位与影响力。
4.具有学术远见,能准确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在学科点申报、检查、评估,学位授权申报等学科建设工作上做出重大贡献。
5.科研经费充足。正在主持国家或省、部级科研(教改)研究项目或重大工程技术开发项目。
6.原则上学校领导不担任学科首席负责人。各学科首席负责人不得兼任,学科首席负责人可以同时担任相关专业的首席负责人。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首席学科负责人由学校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遴选推荐。遴选推荐按照“民主、平等、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条件标准,坚持群众认同,坚持优中选优。
1.学校向建设项目所在学科公开遴选范围、条件和办法。
2.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学校对候选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3.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遴选,确认推荐人选名单。
4.首席学科负责人推荐人选名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审定。
5.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任期为5年,一经选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需按上述规定程序要求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工作要求
请有意向并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报《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信息简表》,并将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我处,电子版发送邮箱:25544059@qq.com。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1月3日下班前。
联系人:王玉铎 0431-82306169
科研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