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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吉林省省级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及间接绩效发放的通知
2018-11-12 07:49     (点击: )

 

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吉林省高校科研课题项目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吉林省科技厅下发的《吉林省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校的《吉林工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科学研究项目的中后期管理,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现将开展2017年吉林省省级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经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发放间接绩效。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一)检查范围

2017年吉林省教育厅立项的在研项目,且尚未申请结项的项目。

(二)检查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填报《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经院部审核后,送交至科研处。

(三)具体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合同要求,认真梳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填报数据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项目进展滞后、经费开支不规范的项目要及时纠正。

2.报送材料要求:《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1份,请于11月16日下班前送交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电子版的《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请发送至电子邮箱497972939@qq.ocm,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张卓

电话:13843188603 0431-82306166

地址:综合办公楼509办公室

二、奖励绩效发放

间接绩效为立项项目经费中“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部分。目前,暂涉及到吉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和吉林省科技厅立项项目。该部分经费发放均需经过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方可发放。因2017年吉林省科技厅立项项目已经由省科技厅组织完成中期检查,故不在本次检查范围内。

经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将对2017年吉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及2017年吉林省科技厅立项项目的间接绩效进行发放。发放间接绩效的金额为立项时签订的项目合同书或项目任务书中“间接费用”的绩效支出部分的数额。

附件: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科研处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吉林工商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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