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效提升项目申报质量,现将2026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工作日程与要求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申报条件参考2025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具体条件以2026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为准。各学院(部)高度重视202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教职员工积极申报。
2025、2026年校级重点培育项目主持人必须申报202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
鼓励有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的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各级科研平台负责人及团队的骨干成员,近三年入职的博士教师等,积极申报各类别国家基金项目。
二、申报工作及时间安排
1.申报动员(2026年1月14日之前)
2026年1月14日之前各学院开展国家基金申报动员,有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申请人需确定好选题并填写《科研项目选题论证简表》(附件1),由院部统一发送至邮箱:757958989@qq.com,科研处根据申请人需求,可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选题指导。
2.申请人提交申请书(2026年1月15日至2月27日)
项目申请人根据选题撰写、修改和完善申请书,为正式申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3.各学院论证(2026年2月28日--3月2日)
各学院压紧压实课题申请书论证这一关键环节,申请书初稿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1124037741@qq.com,邮件备注:“XX学院国社科/国自然申报”。
4.进一步修改打磨完善(2026年3月3日至正式提交申请书前)
科研处将组织校外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或自行进一步多轮打磨、修改申请书,形成申请书定稿。(国自然集中接收项目1月发布申报指南,3月中下旬截止申报;国社科一般项目3—4月发布申报公告,4—5月开放系统截止申报。)
三、支持政策
1、项目支持
(1)自2026年起,对我校获批国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申报上级主管部门限项科研项目涉及校内差额推荐时,予以优先推荐。
(2)从2026年申报国家基金的项目中,甄选出潜力项目作为2027年校级重点培育项目,给予支持。
2、相关配套支持
为加强有组织科研,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学校文件提供相关配套与贡献评价制度,具体如下:
(1)获批国家基金项目按到校经费100%给予科研配套经费;
(2)《吉林工商学院科学研究贡献评价与激励办法》规定,重大、重点项目按60分赋分,一般及其他项目按35分赋分。
3、人员支持
对于获得国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各级荣誉称号和评优等工作中给予倾斜支持。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做好项目申报的动员、组织工作,认真落实执行本通知安排,抓细项目申报的过程、抓实项目申报的论证、提升项目申报的质效。
2.申请人员利用寒假时间这一课题论证的“黄金期”“冲刺期”“决胜期”,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课题申请书。
3.后续申报工作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和科研人员关注国家基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金老师
电话:13634407762 15714308446
附件:
1.科研项目选题论证简表
2.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章制度https://www.nsfc.gov.cn/p1/2871/2874/gjzrkxjjgzzd.html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政策制度http://www.nopss.gov.cn/GB/219644/index.html
5.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1/2931/3391/3396/2025qy.html
6.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http://www.nopss.gov.cn/n1/2025/0324/c431027-40445651.html
科研处
2026年1月8日
(初审:赵誉涵 复审:张卓 终审:王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