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部):
当前,机构调整后的学校各教学学院(部)党政领导班子已基本到位且我校第五届校学术委员会任期已满,依据《吉林工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稿)》(吉工商院院字〔2022〕134号,以下简称《章程》)的文件要求,请各教学单位按此通知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与各教学学院(部)相对应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
请各教学学院(部)根据《章程》(附件1)中的规定,设立与各教学学院(部)相对应的学术委员会,需成立新一届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的部门名单详见《需成立新一届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的部门名单》(附件2);其中,主任委员应由所在教学学院(部)院(部)长担任,委员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由教学学院(部)学术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上述文件中的要求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填写《吉林工商学院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3),上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备案并履行职责。
二、推荐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学院席位候选人
请各教学学院(部)根据《章程》(附件1)中的规定,推荐学院席位候选人1-2人,其中一人应为院(部)领导,一人为普通教授,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填写《吉林工商学院学院席位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
三、上报时间和要求
1.纸质版《吉林工商学院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3)、《吉林工商学院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学院席位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需各教学学院(部)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综合办公楼509室。
2.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654730047@qq.com。
3.两项工作完成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下班前。
4.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中午前。
5.联系人及电话:赵誉涵 82306167。
附件:
1.《吉林工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稿)》(吉工商院院字〔2022〕134号)
2.需成立新一届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的部门名单
3.吉林工商学院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基本情况备案表
4.吉林工商学院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学院席位候选人推荐表
吉林工商学院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11月13日
(初审:赵誉涵 复审:张卓 终审:王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