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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厅2025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5-10-31 15:46 张冬梅  科研处   (点击: )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及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工作

1.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本次受理的结题项目为2024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除2024年度项目外,以往年度项目需经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同意延期后方可申报。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项目、社会科学项目、产业化培育专项及就业专项(思政项目及2025年度项目不属于本次结项范围)。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2)要求。

2.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结题采取线上申报、远程视频答辩方式进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鼓励一般项目及优秀青年项目优先选择“免答辩”。

3.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10日下班前,将纸质版《吉林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附件3)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经费执行率需达到80%。

(2)以院部为单位上报以各项目负责人命名的结项材料压缩包和《2025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统一发送至邮箱1124037741@qq.com。同时,将纸质盖章版《结题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结题材料包含:《成果验收报告》《项目合同书》《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5)

(3)科研处对结项材料初审后,会通知项目负责人报送纸版材料,项目负责人于11月16日前登录网址:https://jlky.yuntu.cn/,按照要求上传盖章扫描版结项材料,科研处完成线上审核。

二、项目清理工作

1.清理范围:2022年度(含)以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2.属于清理范围,但未完成研究计划的课题组须按照要求提出延期申请(附件6),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26年末。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结项的,逾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结项申请,项目视为撤项处理。

3.上述情况的项目负责人于11月16日前填写《未结题教育厅科研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7),院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1124037741@qq.com,纸质盖章版《未结题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金老师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报送地址:综合办公楼504办公室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及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3.吉林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

4.2025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5.成果验收报告(社会科学类、科学技术类、产业化培育)

6.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7.未结题教育厅科研项目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51031

(初审:赵誉涵 复审:张卓 终审:王科飞)





附件【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及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3:吉林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25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5:成果验收报告(社会科学类、科学技术类、产业化培育).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6: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7:未结题教育厅科研项目情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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