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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2025-10-24 14:00 张冬梅  科研处   (点击: )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5/1020/c431029-40585781.html?_refluxos=a10)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教师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1.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网络申报系统于11月10日至11月23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2.申请人须按照《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3.请申报教师认真阅读《申报公告》中关于资助额度、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等具体内容,并按照《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2)规定的内容和“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

4.申报今年年度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此专项。

5.请申请人于11月19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由本人签字、院系盖章后,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504办公室,经科研处审核并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后,由申请人将最终版《申请书》扫描件上传至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 金老师 82306166


附件:1.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


科研处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附件1: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课题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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