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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工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增补工作的通知
2025-10-24 09:43 刘畅  科研处   (点击: )

各部门,各单位:

为持续优化我校重点学科布局,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学科调整机制,推动重点学科建设快速发展,现开展2025年校级重点学科增补工作。请根据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总体要求:申报增补校级重点学科应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目标明确,师资队伍和科研实力强,人才培养质量高,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示范引领作用。

(二)建设层次:包括校级重点建设一级学科、重点培育一级学科、重点培育二级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四个层次。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有组织开展申报。

(三)研究方向: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应具有3-4个研究方向,其中至少有1个已基本形成特色;校级重点培育学科应具有2-3个方向。

(四)学科团队:每个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学科带头人(负责人)1名,学术带头人2—4名,每个方向学科团队人员不超过5人。学科团队人员遴选和考核标准由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定。原有校级重点学科及学科团队人员不能重复申报。

(五)学科带头人:参照《吉林工商学院学科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吉工商院院字〔2023〕177号)文件要求。

二、遴选程序

(一)申报:各申报单位根据学科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结合学校重点学科的遴选原则和条件,填报《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立项申报书(2025-2027年)》(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申报表(2025-2027年)》(附件2)、《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人员汇总表(2025-2027年)》(附件3)

(二)评审: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各学科申报材料的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参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进行答辩,专家委员会根据上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形成最终评审意见,上报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三)审批: 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校级重点学科及学科带头人,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建设周期为3年。

三、遴选材料

(一)纸质版遴选材料:各校级学科请准备增补遴选评审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须加盖学科所属单位公章,报送至行政楼507室。

(二)电子版遴选材料:以“部门/单位+校级学科增补遴选材料”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3022077@qq.com。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2025年10月31日下班前。

五、联系人

刘畅

联系电话:0431-82306265   13844176483


附件:

1.《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立项申报书(2025-2027年)》(附件1)

2.《吉林工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申报表(2025-2027年)》(附件2)

3.《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人员汇总表(2025-2027年)》(附件3)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初审:赵誉涵 复审:张卓 终审:王科飞)


附件【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报书(2025-2027年).doc已下载
附件【附加2:吉林工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申报表(2025-2027年).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重点学科团队人员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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