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吉林工商学院
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院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发挥有效作用,根据教育部2014年颁发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和《吉林工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院字〔2015〕53号)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学术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就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结构
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为29人,人数应当为奇数。其中,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委员,不得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即7人);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得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同时还应具有一定比例的有突出学术成就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具有教授或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能任满一个聘期。
三、候选人名额分配
本届学术委员会候选人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各部门推荐委员候选人名额如下:
|
序号 |
部 门 |
名额分配 |
|
1 |
财税学院 |
3人 |
|
2 |
传媒艺术学院 |
3人 |
|
3 |
工商管理学院 |
3人 |
|
4 |
金融学院 |
3人 |
|
5 |
经贸学院 |
3人 |
|
6 |
会计学院 |
3人 |
|
7 |
旅游学院 |
3人 |
|
8 |
生物工程学院 |
3人 |
|
9 |
食品工程学院 |
3人 |
|
10 |
外语学院 |
3人 |
|
11 |
信息工程学院 |
3人 |
|
12 |
基础部 |
2人 |
|
13 |
思政部 |
2人 |
|
14 |
体育部 |
2人 |
|
15 |
重点实验室 |
2人 |
|
16 |
烹饪研究所 |
2人 |
|
17 |
高教所 |
1人 |
|
18 |
教务处 |
1人 |
|
19 |
科研处 |
1人 |
推荐名额为2人及2人以上的部门推荐候选人至多有1人为部门正职领导职务,至少有1人为不担任部门领导职务的专任教授。优先考虑二、三级教授、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专家学者、硕士生导师及学术成果突出的45岁以下青年教师。
四、候选人产生程序
各部门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遵循“公开推荐、民主选举”原则,应当经过充分酝酿,并进行公开公正的推荐、遴选和民主选举等程序,充分反映各部门广大教师的意见,推荐的候选人应考虑其专业水平、学术修养和学科代表性。
五、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并于2015年9月17日前将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稿(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处副处长办公室(办公楼407室),电子稿发送至:xujing@jlbtc.edu.cn。
联系人:许晶 0431-82306167
科研处
2015年9月14日
附件:
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