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课题负责人:
科研处将于12月中旬对已经完成预期科研成果的院级课题组织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1. 结项范围: 2016年及以前年度院级立项课题;
2. 提交材料:将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研究报告、论文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交纸质版一式3份;成果验收报告书一式3份。
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12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送到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楼406室)
结项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38112012@.com
联系人:洪春霞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科研处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