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提前做好2014年度教师科研成果奖励绩效工资补充发放信息统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仅统计2014年度科研成果,即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成果,包括:各级各类纵向科研立项、科研获奖、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及标准以及被相关领导批示并被采纳应用的研究报告(见附件1);2013年度科研成果按当年统计结果予以认定。
二、审核程序。
1、教师本人填写“科研绩效成果审核认定汇总表”、相关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提供成果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交本部门审核认定;
2、各部门由科研副院长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教师提交科研成果真实性认定和录入成果信息审核工作,并对本部门审核认定的成果进行分类汇总,连同成果原件、复印件、佐证材料交科研处审核;
3、科研处负责各部门报送科研成果层次、级别、绩效标准的审核认定、录入信息审核工作,原件返还教师,复印件、佐证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4、申报奖励科研成果须提前录入科研处“科研管理系统”并通过部门审核(“机构通过”或“通过”状态),否则不予兑现绩效奖励;
5、科研处审核认定科研绩效成果,经公示、无异议,报学院人事处申请发放绩效奖励。
三、材料报送。
1、时间:2016年11月1日--4日;
2、地点:科研处 科研管理科(行政楼406室);
3、材料:汇总表纸质版(有负责人签字)和电子版、成果原件、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
四、其他
1、科研成果绩效奖励补充发放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2、为做好每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请将目前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信息及时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做好常规信息审核工作,年底前不再另行通知。
3、2015、2016年度科研绩效成果统计工作,请参照本通知要求提前进行,具体材料报送时间以科研处通知为准。
联系人:吴婕
电话:0431-82306166
电子邮件:keyanchu@jlbtc.edu.cn
附件:
1、
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科研突出贡献奖励办法.doc;
2、
科研绩效成果审核认定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