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吉林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度院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4年度立项的院级科研基金项目;
2.2024年以前的所有延期结题的院级科研基金项目;
3.2025年度已提前完成并达到结题验收要求的院级科研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条件
结项要求参照《吉林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1)。
三、结题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
1.《成果验收报告书》(附件2)。
2.《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材料》(附件3),该材料排版顺序如下:
(1)《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2)研究报告(不少于10000字),大学生专项须额外提供查重报告(加盖院系公章);
(3)发表成果佐证:学术论文需提供刊物封皮、目录页、论文正文页的复印件;学术专著、译著需提供著作的封面页、带有CIP和ISBN号的页面、带有作者及编写字数的页面的复印件;SCI、EI、SSCI、CSSCI检索论文需要提供检索报告;结项成果须注明课题编号;
(4)提供以此项目申报上级科研部门项目的申报书(盖章版);
(5)《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科研经费预算变更申请》的复印件(如有需要);
(6)项目成果转化及应用证明(如有需要);
(7)获批上级立项,申请免鉴定结项的项目仅需提供《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任务书》复印件,以及获得立项批准证明材料即可。
(二)申请延期的项目
需要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报《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四、报送时间和要求
1.截止日期:2025年11月3日前。
2.报送要求:
(1)本年度采取无纸化申报。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按照“结题申请材料要求”上传《成果验收报告书》(盖章扫描版)、《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压缩包以“负责人姓名”命名,系统上传位置为该项目信息“编辑”中的“项目文档”处;
(2)各单位、部门需将EXCEL版本及盖章扫描的PDF版本《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1124037741@qq.com邮箱,其中表中“项目组成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名单保持一致;
(3)请各单位、部门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本部门申请的结题验收项目进行初审,确保上报项目符合结题验收标准,科研处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金老师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附件:
1.吉林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2.成果验收报告书(2025版)
3.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验收材料
4.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验收项目汇总表(2025版)
科研处
2025年9月11日
(初审:赵誉涵 复审:张卓 终审:王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