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学院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16年度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选题方向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会议精神进行选题。侧重实际应用研究,突出对策性、决策性问题研究,加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布局研究。
二、申报条件:
面向全院教师,要求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务能力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学历,重点支持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的中青年教师。优先支持对学院学科建设、平台建设和团队建设有支撑作用的项目。
三、完成时限和结题要求
院级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结题验收按《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限报要求:
正在承担院级基金项目但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允许申报。
五、申报程序
1.每个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盲审表一式5份。盲审表中的学科名称及学科代码按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见附件2)。申报书电子文档上传学院科研管理平台;各部门(单位)分管科研院长对审核通过的科研项目统一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科研处科研管理科。
2.各部门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738112012@qq.com邮箱。
3.科研处不受理未经所在单位(部门)初审的个人申报。
4.受理日期:2016年 4月4日至6日,逾期不予受理。
5.报送地点: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06室)。
6.联系人:洪春霞 0431-82306166;13314399119
六、附件:
1、
2016年院级课题申报书、盲审表及汇总表.zip
2、
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doc
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