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 组织机构 | 通知公告 | 项目管理 | 学科建设 | 平台建设 | 学术委员会 | 学术交流 | 规章制度 | 下载中心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转发吉林省科协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点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7-10 14:03 张冬梅  科研处   (点击: )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科协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点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重点科普项目征集工作,分为A类(有经费支持)和B类(无经费支持)。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三)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具备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能力,拥有相关管理咨询经验和专业资质,能够提供项目实施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五)市州科协不可单独申报,需联合符合以上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申报,并附方案说明与联合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六)两年之内未完成吉林省科协科普部重点科普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七)申报单位须能开具与申报名称(公章)一致的普通增值税发票,不能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的请勿申报或在申报时标注放弃项目经费。

二、申报材料

(一) 请登陆省科协云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项目申报书》(含申报资格承诺)(见附件2),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二)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报省科协其他经费支持。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国科协或省科协其它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同一法人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同一法人单位申报每类专题项目不得超过1个,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三)各院部于7月14日前上报纸质项目申报书(含申报资格承诺)(加盖公章,一式6份,报送地点另行通知),同时上报电子版(Word版)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四)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各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协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按省科协财务要求限时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经费由省科协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吉林省科协科普部 张 娜

0431-85261306 85685330

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处 张老师

13634407762


附件:

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请书

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7月10日


附件【附件1:2025年重点科普项目通知-吉科协发普字〔2025〕4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吉林省科协重点科普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处 @ 版权所有

地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 邮编:13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