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 组织机构 | 通知公告 | 项目管理 | 学科建设 | 平台建设 | 学术委员会 | 学术交流 | 规章制度 | 下载中心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及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5-05-30 10:45 张冬梅  科研处   (点击: )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及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本次受理的结题项目为2024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除2024年度项目外,以往年度项目需经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同意延期后方可申报。结题项目类型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项目、社会科学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就业专项、语言文字专项等。

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2)要求。自2024年6月起,已立项省教育厅项目原则上均按照此验收参考指标执行。2025年两批次验收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由所在高校集中申请使用原验收参考指标。

(二)工作安排

1.材料要求

材料包括:《2025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成果验收报告》(含《经费决算表》《学校审核意见》)、《项目合同书》、《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

2.时间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4日前,将纸质版《吉林工商学院决算表》一式三份先后报送至科研处、财务处决算审核。经费决算表经费执行率需达到80%。

(2)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6日前,将电子版《2025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成果验收报告》及佐证材料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1124037741@qq.com。其中,《成果验收报告》中的“经费决算”要与《吉林工商学院决算表》保持一致,《成果验收报告》中“校审核意见”与《汇总表》保持一致。(以上材料详见附件2)

(3)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1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材料的上传工作。电子版《成果验收报告》审核通过后,科研处会通知负责人上报纸质版材料,并盖章返回后由项目负责人上传到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中(登录网址:https://jlky.yuntu.cn/);同时,院部纸质盖章版《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

(三)线上评审

结题验收答辩采取专家现场集中、项目负责人远程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项目清理工作

1.清理范围:2022年度(含)以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2.上述项目须在2026年(含)之前按照有关要求申请结项,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提出统一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结项的,逾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结项申请,项目视为撤项处理。

3.科技产业服务中心拟于本年度12月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金老师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报送地点: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04办公室)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及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验收材料



科研处

2025年5月30日

(初审:赵誉涵 复审:张卓 终审:许晶)


附件【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及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验收材料.rar已下载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处 @ 版权所有

地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 邮编:13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