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附件1)、《第十五届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的要求,现开展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批示采纳的社科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教科书、工具书、志书等);论文;研究报告(经正规渠道上报并得到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是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实际部门工作的相关人员。每位申报者限申报1项成果。
2.以下成果不能申报参评: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其中每篇文章也不可作为论文单独申报;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和相当于省部级奖励的成果不能申报;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领导的社科研究成果原则上不能申报;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能申报;涉密成果不能申报;违反学术规范或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成果不能申报;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不能申报。
3.申报成果不论获奖与否,成果原件一律不予返还。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研究报告类成果除外,以光盘形式申报)。申报者须登录吉林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jlskl.cn/ )进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参照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附件3)。
(二)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①申报表,纸质材料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②申报表活页,纸质材料6份(单独装订)。③成果原件,论文、研究报告1份,著作2份。④成果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匿名2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文),研究报告复印件匿名2份,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著作实名评审,不需复印件。⑤佐证材料复印件2份,无需匿名,佐证材料原件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
2.研究报告类成果除报送纸质材料外,还须刻录光盘。光盘刻录内容:申报表及活页电子版、研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所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3.所有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里,档案袋上粘贴申报材料清单。
4.以上相关材料电子模板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样表可参照附件4。
(三)申报时间
1.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3日。
2.申报人需于6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以院部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综合办公楼504办公室),由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吉林省评委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金老师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2.《第十五届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
3. 申报者操作指南
4. 吉林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科研处
2025年5月23日
(初审:赵誉涵 复审:张卓 终审:许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