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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5-05-23 14:20 张冬梅    (点击: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附件1)、《第十五届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的要求,现开展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批示采纳的社科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教科书、工具书、志书等);论文;研究报告(经正规渠道上报并得到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是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实际部门工作的相关人员。每位申报者限申报1项成果。

2.以下成果不能申报参评: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其中每篇文章也不可作为论文单独申报;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和相当于省部级奖励的成果不能申报;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领导的社科研究成果原则上不能申报;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能申报;涉密成果不能申报;违反学术规范或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成果不能申报;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不能申报。

3.申报成果不论获奖与否,成果原件一律不予返还。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研究报告类成果除外,以光盘形式申报)。申报者须登录吉林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jlskl.cn/ )进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参照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附件3)。

(二)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①申报表,纸质材料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②申报表活页,纸质材料6份(单独装订)。③成果原件,论文、研究报告1份,著作2份。④成果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匿名2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文),研究报告复印件匿名2份,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著作实名评审,不需复印件。⑤佐证材料复印件2份,无需匿名,佐证材料原件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

2.研究报告类成果除报送纸质材料外,还须刻录光盘。光盘刻录内容:申报表及活页电子版、研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所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3.所有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里,档案袋上粘贴申报材料清单。

4.以上相关材料电子模板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样表可参照附件4。

(三)申报时间

1.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3日。

2.申报人需于6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以院部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综合办公楼504办公室),由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吉林省评委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金老师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2.《第十五届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

3. 申报者操作指南

4. 吉林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科研处

2025年5月23日

(初审:赵誉涵 复审:张卓 终审:许晶)


附件【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第十五届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申报者操作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吉林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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