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于1970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文化和旅游部根据项目质量和体量等情况给予5万元或10万元支持;申报项目须有配套资金,资金须自筹。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申报,可择优推荐不超过4个项目。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可申报推荐1个本单位项目。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
纸质版材料:汇总表1份加盖院部公章、申报书一式3份本人签字,上报至科研处(综合办公楼504室);
电子版材料:将申报书和汇总表打包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
三、学校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3日下班前。
四、联系人:
校内联系人:项目管理科 张老师 82306166
附件:
1. 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
2.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3.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3月31日
(初审:赵誉涵 复审:张卓 终审:许晶)